十月怀胎,期待的就是孩子呱呱坠地的那一刻,然而,市民王女士却在决定剖宫产的前两天,意外发现孩子已胎死腹中。王女士和家人难以接受的是,最后一次产检时,医生并没有说胎儿存在异常,而确认胎停后,他们怀疑医生在病历上动了手脚。 王女士丈夫的堂哥 黄先生: 孕妇来就是吸氧,也没有任何其他东西,也没有用药或其他后续的治疗,家属觉得这种东西无大碍,她后面也正常,所以家属就拒绝了。 之后的10月25日和10月31日,产检记录都未见异常。11月7日,胎儿38周,王女士和之前一样,做了胎心监护、彩超、尿常规等产检,医生要求:自数胎动、不适随访,遵医嘱,一周后产检。11月10日,王女士的丈夫发微信给医院客服,说根据习俗,请人看了时间,剖宫产时间定在15日中午。 泉州福兴妇产医院客服: 最近如果有肚子痛或者宫缩,要马上上医院,不要等到15日再剖了,期间有什么情况要及时反映,当然了,能坚持到39周那天剖是最好了。 不料,13日王女士去产检时,医生一直听不到胎心,进一步彩超发现,胎儿已没有生命迹象,只好安排引产,是个男胎。黄先生说,这时,家属看到医生在11月7日的产检记录上补了一句:建议住院观察,孕妇及家属拒绝,孕妇自诉看时于11月15日行剖宫手术。但事后,医生坚称这句话是7日产检时就写了的。对此,黄先生代表王女士夫妇质疑:如果是7日就写了,为何孕妇拒绝住院时,没有像10月那两次拒绝时被要求签字盖手印。剖宫产时间是10日才定的,孕妇不可能7日就告诉医生。 王女士丈夫的堂哥 黄先生: 他们是要推卸他们在诊疗过程中,是不是存在一些隐患的东西,他们不告诉家属?医院这样篡改病例,在事件的过程当中,对事件的因果关系有什么作用,或者医院想要隐瞒什么东西?我们存在质疑。 孕妇及家属认为,如果7日那天,医生及时告知胎儿有异常,及时建议孕妇住院观察,或许就不会发生胎死腹中的悲剧。 家属认为,医生是在发现胎死腹中后篡改了病历,但医生却表示,最后一次产检时就建议产妇住院。对此,泉州福兴妇产医院方面有何说法,胎儿为何会在已临近39周时,突然没有生命迹象呢? 泉州福兴妇产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据介绍,正常的胎儿是双脐动脉,但医生在彩超时发现,王女士腹中的胎儿是单脐动脉,缺氧的概率相对较大。每次产检记录上,都有标明这一情况,病历的封面上盖有“高危”、“黄色预警”的印章。此前王女士也两次因胎动频繁被要求住院治疗,但她拒绝了。 泉州福兴妇产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 第一次发现,我们就跟孕妇及其家属说,尽量到上级医院检查,因为单脐动脉是先天的,很多会有并存的先天性疾病。而且一直以来胎儿都脐带有绕颈,胎儿在肚子中是游动的,由于他本来就绕了,说不定一拉就造成窒息,宫内窘迫。 不过,除了10月出现的两次胎动频繁后,王女士之后的产检,各项指标都挺正常,包括11月7日那次产检也没有发现异常。医生交代她回家后每天早中晚都要自数胎动,一小时胎动三至五次算是正常。但13日王女士来检查时,已有数小时未感觉到胎动。 泉州福兴妇产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 据孕妇自述,是自我感觉五小时没有胎动才来我们医院,根据临床经验,胎动消失,胎心还是会存在一段时间,但是13日那天她来产检的时候,就是没有胎心了。 至于7日病历上,“建议住院观察,孕妇及家属拒绝”这行字,是当天就写还是13日才补上,双方各执一词。 泉州福兴妇产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 她喜欢拒绝,不听医嘱,根据她7日这天的检查结果,不存在一定要入住医院的指征,所以可以不用要求她签字。 接到王女士家属的投诉后,洛江区卫健局已介入调查此事。医政股负责人介绍,孕妇最后两次检查中间隔了六天,期间发生的突发情况,并非前一次产检可以查出。 洛江区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 吴先生: 这个是孕妇和胎儿自身的原因,因为引产出来的时候脐带扭转了好几圈,扭转以后缺血,就引起了胎儿的死亡,这种也没办法事先检查出来。 医患双方关于病历是否事后增补的争议,目前,双方都提供不了直接证据。但医政股负责人认为,这对事件的性质并没有影响。如果孕妇及家属仍认为医院存在篡改病历的情况,且应该为胎儿的死亡负责,可向法院起诉。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