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最近已经出现了可喜的局面:据报道[80],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甘肃省建立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保证特教学校正常的教学需求,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甘肃省把发展特殊教育列入2010年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从2010年起,甘肃省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省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增加到每年300万元,并按照城市初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核定特教学校(包括普校附设特教班)生均公用经费。同时,甘肃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设立了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并按照中央和省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的要求足额安排资金,以保障特教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甘肃省各级残联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5%以上的资金,用于特教学校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各级民政部门也将建立特殊教育支持机制,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结合本地实际,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最近也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制定精神卫生法,启动制定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建设条例等行政法规,推动地方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优惠扶助规定;启动制定国家预防出生缺陷、减少残疾规划,探索建立0~6岁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康复工作机制;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监督,防止和减少因工伤和职业病致残;2009—2010年,在中国80%的市辖区和70%的县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向200万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开展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社区服务和居家服务;在100个城市开展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设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推动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在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完善税费减免、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保护制度。落实公益岗位开发、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到2010年,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0万人;扶助400万尚未解决温饱的农村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帮助中西部地区4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扶持12.8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这些为保障特殊教育创设了很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