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只有我一开始就抓住了重点:提取精液DNA和嫌疑人挨个对比,以及那个傻子的叙述明显是目击证人视角啊?一开始破案跟闹着玩似的,毫无章法,思路凌乱. 后来想到韩国八十年代可能没有这种技术我才忍住没喷. 结果后来不还是拐到这上面来了,警察怎么可以蠢到快结尾才意识到?DNA可以借助美国技术,那后面发现的拿去美国化验的精子是嫌疑人的吗?后来不是有个性变态对(现场/可能也包括尸体?)打飞机吗?是他的也有可能啊. 还有,第一个案子现场提取的精液呢?两个样本,连同两个混蛋的,都一起送过去化验不行吗?
那个傻子死前的怪话,不值得深思吗?
还有,伏了很久的厕所悬念有头无尾啦?就仅仅是为了引出来女老师证言—山顶幸存被害女人—凶手手软嫩—这一条线索?
怎么前面的案子、证人、证据过了就忘?这案子到最后还是疑点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