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字眼的背后,是一条庞大而隐秘的产业链。这张暗网之下,那些父母们打着送养的旗号,却收取巨额“营养费”“补偿费”,尚未出生的胎儿或者呱呱坠地的孩子,早已暗中标注了售价,生命成为一件商品。 50元入群,明码标价6万元卖掉亲生儿子 50元入群,明码标价6万元卖掉亲生儿子 “我原先有个家庭,后来因工作原因离婚了,有两个孩子。两年前认识了现在的女友,有了十个月的儿子。不久前她突然走了,把钱都带走了,我带着孩子什么事都做不了……” 这段惨痛的经历把QQ群里不少网友打动了。殊不知,这是黄某某编造的故事。 殊不知,这是黄某某编造的故事。 今年1月,由于与女友多次发生争吵,加上酒水生意经营惨淡,黄某某花了50元加入一个网络送养QQ群,决定瞒着女友把两人所生十个月大的儿子送养。 在近300人的大群里,他的“悲惨”经历迅速引发关注,有不少人通过QQ、微信、电话找他私聊。他提出,以6万至10万元的“保证金”送养儿子,并承诺其后老死不相往来。 家住河北的邓某夫妇被黄某某选中。双方以6万元的价格达成交易,未满一岁的孩子被带回邓某老家。 办理该案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彦琳介绍,邓某和妻子婚后多年无法生育。亲生父母送养孩子,在邓某看来是“干净”“合法”的。 不久后,黄某某的女友返回广州,从手机聊天记录里发现了儿子被卖的真相,随即向警方报案。近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6万元,予以没收。 近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6万元,予以没收。 “六岁了,你要不要女孩?” “六岁了,你要不要女孩?” 今年4月,为打击网络送养儿童的不法行为,腾讯、知乎等网络平台对涉及“儿童送养”的违规内容和群组进行了清理和整治。记者调查发现,网络送养转入更为隐秘的角落,从大众化网络平台潜入母婴社区。 网络送养转入更为隐秘的角落,从大众化网络平台潜入母婴社区。 在“妈妈帮”“妈妈网”“宝宝知道”等母婴论坛上,记者发现了不少新发布的送养内容,每条关联帖子都能得到几十条回应。 10月10日,“妈妈网”社区的一名网友发布帖子,称想送养男孩,预产期是11月23日。“妈妈帮”论坛内,与“送养”关联的帖子有近200个。在“宝宝知道”社区内,一个标题为“2020年,我想领养一个女孩”的帖子中,有125条回复:“六岁了,你要不要女孩”“我有个预产期十月份”…… 潜伏在网络贩婴圈12年的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告诉记者,如今,不法分子对入群人员的审核更加严格,要提供身份信息、缴纳数百元认证费才能入群,而且QQ群和微信群会时常更换。 记者在一个名为“SL班同学群”的送养微信群看到,一名群友于10月7日发送了一个红包,并留言“补8,诚心领男宝”。知情人向记者解释,群友交流用的是圈子里的暗语,“S”代表送养,“L”代表领养,“补8”的意思是领养方愿意出8万元的补偿费。 在另一个名为“未婚先孕交流群”的QQ群,一个群友称:“本人经济困难,老家在贫困山区,年龄还小,没结婚,送养一个女孩,预产期12月8号,最好这两天过来见面谈。” 上官正义告诉记者,送养孩子的人多数是未婚生育,无力抚养,也有人因为离婚分手想把孩子处理掉,而领养孩子的多数是有生育困难的。通常女孩的价格是5万到6万元,男孩的价格是8万到10万元。有些婴儿是“预售”的,出生前已经谈好价格。 为逃避法律制裁,很多人会用“保证金”“补偿费”“感谢费”这类说法掩盖买卖儿童的事实。记者从多个送养群的聊天记录看到,很多人刻意讲述悲惨故事,强调自己走投无路,不是人贩子,却在发出孩子的照片、视频后公然出价。 一个名为“为了孩子XX”的微信公众号,声称内容主要是“领养孩子及送养孩子交流与经验分享”。这个公众号日常发布混杂销售、医疗等方面的文章掩人耳目,留言区内却时常留下非法送养的QQ群信息。关注公众号后,管理员会发送自己的微信号,声称是“为了进一步沟通交流”。 暗箱操作,“洗白”孩子身份 暗箱操作,“洗白”孩子身份 组建这些交流平台的多数是一些黑中介,“他们赚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对目标客户进行筛选,发布送养和领养信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差价;另一种是暗箱操作办理出生证明、亲子鉴定,伪造被送养儿童身份,方便买方落户登记。”王彦琳说。 一种是对目标客户进行筛选,发布送养和领养信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差价;另一种是暗箱操作办理出生证明、亲子鉴定,伪造被送养儿童身份,方便买方落户登记。”王彦琳说。 “‘洗白’孩子身份主要靠黑中介与私立医院、鉴定中心的内部人员勾结。”上官正义说。 据了解,有的妈妈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于是,在黑中介帮助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上官正义告诉记者,中介还会提供造假的亲子鉴定报告。他提供的一个案例显示,在男方、女方、孩子均未到场的情况下,用假名字、假照片和中介备好的假血样,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孩子与男女方为亲子关系的司法鉴定报告。但实际上,孩子与这对男女毫无血缘关系。 目前,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已停止受理司法鉴定业务,接受调查。广州市司法局通报,已掌握其违反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证据,正在抓紧全面调查工作,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该局已将发现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和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延伸阅读: 暗访网络贩婴: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中介”谎称与医院有合作 当来自成都的“买家”夫妇把刚出生的女婴抱上车、准备离开时,专案组民警立即行动,将涉案人员全部控制。 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经审讯,25岁的犯罪嫌疑人赵军(化名)利用待产孕妇及“买家”之间的信息差,两头欺骗,涉嫌非法买卖婴儿,并从中获取利益。目前,警方已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赵军,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起案件的线索由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提供,澎湃新闻记者全程跟访了该起案件的侦破工作。 自称手上“有资源”的“中介” 上官正义关注流浪乞讨儿童及拐卖儿童犯罪已有多年,作为一名打拐志愿者,他时常“混迹”于各大论坛、QQ群及微信群内,协助警方打拐。上官正义也只是一个化名,并非其真实姓名。 上官正义介绍,在买卖婴儿的圈子里,孩子的价格一般用“补”(补偿)来代替,比如“补7”,就表示孩子的价格是7万元。如果买家要办理出生证明的话,就需要多付几万块钱。“中介”喜欢“人”和“证”都要买的买家,“这样就可以赚得更多”。7月初,上官正义在一个QQ群里看到有人发布信息欲卖婴儿,添加发布者后,对方给了上官正义一个微信号,称有需求可以添加该微信号,“那人资源较多”。 这个“资源较多”的人就是赵军。上官正义称,刚开始与赵军聊天时,赵军问了一连串问题:“你多大了?你是在哪里看到加的我?你是做什么的?结婚没有?结婚证可以看一下吗?”上官正义回答了赵军的全部问题后,才初步打消了对方的疑虑。 在赵军面前,上官正义自称自己在上海做生意,结婚多年一直无子女,因此想“买”个孩子抚养。 过了两周,赵军给上官正义发来“资源”:“在不在?男女不知道,很快就出生。” 赵军称,这次的孕妇是湖北恩施人,他已给孕妇买好了到重庆的动车票,小孩将在重庆的一家医院出生,交易地点也在重庆。 为了让上官正义相信,赵军告知了该孕妇的相关信息,还给其发去了火车票订单信息截图。赵军告诉他,这名孕妇叫吴晓月(化名),28岁,未婚,湖北人。吴晓月跟男友分手后才发现怀孕,也一直没跟家人说。吴晓月来重庆还有其妹妹陪同。火车票订单信息显示,吴晓月姐妹俩乘坐7月27日下午的动车,由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前往重庆。 7月28日,上官正义买了当晚到重庆的机票。同日,上官正义将该线索提供了澎湃新闻。为核实上官正义的说法,记者以上官正义朋友的身份陪同他与赵军见面。 警方介入:交易后涉案人员全被控制 在初步核实确有人涉嫌买卖婴儿后,澎湃新闻将该线索反馈给重庆警方。重庆市公安局接到该线索后,立即组成了由刑警支队和渝北区分局民警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并展开调查。 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拐卖案件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樊劲松告诉澎湃新闻,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和法制的完善,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在重庆几乎已经绝迹。此次接到线索后,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20余位民警分头展开工作,一队民警在医院及附近蹲守,一队民警围绕医护人员进行调查。 樊劲松介绍,为降低赵军等人的防范心理,专案组安排了一位孕妇民警前往该医院进行侦查。“后来我们发现,其实赵军的警惕性并不高,我们的便衣在离他很近的地方拍照他都没有发现。” 经综合研判,为保证产妇及婴儿生命安全,专案组决定等待吴晓月生产、买卖双方交易后再收网。 8月2日,吴晓月的女儿出生。次日,上官正义找了个借口,告诉赵军自己不要那个孩子了。赵军不断联系买家,最终“物色”到一对来自四川成都的买家夫妇。 当这对夫妇开车到重庆,将婴儿抱上车,准备返回时,专案组收网,将赵军等人控制。 声称与医院有合作,实质系谎言 经审讯,赵军涉嫌以采取欺骗的方式,非法买卖婴儿,并从中获取利益。 据樊劲松介绍,赵军是云南昆明人,今年25岁。毕业后,赵军曾在重庆等多地打工,例如给培训学校招生。打工期间,赵军发现有个别家长不想要孩子或者无条件抚养孩子,也有家长一直想抱养一个孩子。由此,赵军萌生出了一个赚钱的想法。 赵军获悉吴晓月无能力抚养孩子、打算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后,与吴晓月取得联系,谎称自己想收养。在“买家”面前,赵军却又谎称吴晓月是他老婆,两人未结婚,没有条件抚养,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 樊劲松介绍,赵军之所以让吴晓月到重庆来生产,并不是像其所说的“有医院的关系”,而是因为他本身在重庆渝北租有房子,可以一边打工一边联系买家;如果是他前往恩施,除了垫付住院费外,他还要支出一笔住宿钱。 “经过我们调查,吴晓月并没有向赵军提出过要钱,就连赵军说要给她营养费之类的费用,一开始她都拒绝了。”樊劲松说,直到后来,吴晓月才收下赵军给的几千元钱。另一方面,来自成都的买家是失独家庭,夫妻俩年龄较大,已无生育能力,所以一直想抚养一个孩子。夫妻俩接孩子时给了赵军4万元感谢费,等赵军办好出生证后,夫妻俩再支付4万元尾款。 经专案组调查,该医院并无任何医生参与到此事件中,甚至无医护人员与赵军有过通话记录或微信聊天记录,赵军此前声称与医院有合作也是谎言。 对于吴晓月及抱走婴儿的夫妇是否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樊劲松表示,结合案情综合研判,警方认为吴晓月及成都夫妇受到赵军欺骗,不具备主观故意,不适宜用刑法对其处罚。不过,警方已对吴晓月及成都夫妇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于吴晓月的女儿,警方已安排专人进行照顾。 目前,警方已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赵军,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建议志愿者获取线索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认为,根据警方调查,赵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 刑法第240条和第241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陈晔表示,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也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为更好的保护被拐卖儿童的自由权益,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中规定:如果在被追诉前,收买方将收买儿童送回其家庭,或者交给公安、民政、妇联等机关、组织,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陈晔认为,本案中,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吴晓月没有出卖的犯意,所以不构成犯罪;失独夫妇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婴儿系被拐卖的婴儿,如果明知系被拐卖的婴儿的话,夫妇就可能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根据警方调查,这对夫妇也是被赵军欺骗,不知道婴儿系被拐卖,因此也不构成犯罪。 针对上官正义的行为,陈晔认为,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上官正义向警方提供涉拐线索,对警方打击犯罪或将不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意义;但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及案件侦破上更具专业性,建议志愿者在获取线索后尽快向警方报案,这也是保障其自身人身安全的举措。此外,以“买家”身份自行进行调查不可取,一定程度上也会诱发拐卖婴儿等犯罪的发生。 举报/反馈